虽然已经将具有攻击性的微博内容进行了删除,然而若有人保存了相关
证据,依然有可能对该事件进行
立案调查。在微博平台上针对他人进行
恶意诽谤,这种行为本身就可能构成
诽谤罪。不过要想构成此罪,有必要同时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必须存在同一
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或浏览的累计次数达到了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达到了五百次以上的情况;
其次,该行为导致了
被害人或者其
近亲属出现精神失常、自残甚至自杀等严重后果;
最后,如果在过去两年内曾经因为诽谤而受到过
行政处罚,那么再次进行诽谤则属于加重情形。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以
暴力或其他方式公然
侮辱他人或
捏造事实进行诽谤,
情节严重者,可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对于前述罪行,只有
受害人主动提出控告时才能启动
诉讼程序,但如果该行为严重危害到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则不受此限制。
此外,如果
犯罪分子通过信息网络实施上述行为,且受害人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时,由于提供证据方面存在困难,人民法院有权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