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的情况之下,
缓刑的服刑期限往往会超出主要
刑罚的刑期。缓刑的考验期限是一个重要的概念,它所代表的含义是对受缓刑宣判的
犯罪分子实施监管和考察的时间长度。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
缓刑考验期限是从裁判之日开始计算的。以被判处
拘役为例,他们的缓刑考验期限应该为
主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不得低于两个月;而对于被判处
有期徒刑的罪犯来说,其缓刑考验期限则应为主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同样也不得低于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
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