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上,已婚人士在
婚姻存续期间对其他异性产生感情并导致其怀孕,的确属于违反婚姻忠诚义务的行为,然而这并不等同于
犯罪行为。然而,若该已婚人士故意与已婚之人之外的其他人
伪造事实,谎称其正在进行合法的婚姻关系,进而与之共同生活且生育子女的情况下,那么这种行为便极易被认定为
重婚罪。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对于有配偶者却重婚的,或者是明明知晓对方已经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却仍然与其缔结新的婚姻关系的,将面临两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或
拘役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
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