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与挂靠
代理的用人单位之间并未建立真实有效的
劳动关系,在向
社保机构提交申请享受
社会保险待遇的过程中,常因被判定为诈欺保险行为而面临严重风险。社保机构可能对违规者施加诈欺金额两倍至五倍不等的严厉
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
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
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
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