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案的
债务纠纷,从启动
起诉程序开始,直至最终的开庭审判环节,客观而言,需要大约一个月的时间才能顺利完成。这里需要留意的是,人
民法院对于此类
诉讼案件的决定受理期限通常限定为七日;
其次,人民法院会在收件次日向被告发送
起诉状副本,期间预留出的时间为五日;
再者,为了给予被告充分的辩驳机会,也给予法院足够的处理可能引发的连带问题的时间,我们设定了被告回复辩论的期限为十五日;
最后,法院也会同样在对比原告与被告的回复内容之后,于第五日将
答辩状副本送达给原告。
值得注意的是,一旦法院敲定了开庭日期,将会在开庭前的三日内告知所有的诉讼参与人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大部分的民事案件要求必须在
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内进行审结及判罚。当然,若是在这个时间段内有具体明确的因不可抗因素导致延误或无法展开的特殊情况,
当事人可以向所在法院的院长提出延期申请,经过院长审批同意后,延长
审理期限最多可延长至六个月。但如果想要再次延长审理时间的话,则应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申请审批。因此,正常情况下,一般的审理周期大致为六个月,如果遇到更加繁琐或者疑难的案件,则可能会延长至十二个月甚至更久。在实践过程中,法律并未就此设定固定的长限,即
诉讼期限。
然而,针对特别复杂的民事案件如果需要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延长的,法院有权根据自身的审理能力和对事实的调查程度做出决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
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
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
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