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因各方无法取得联系导致欠债者仍然未受干预,一般的策略是通过公告形式实现送达。当已为法庭庭审顺利展开做好准备并且通过
传票传唤结果被告无合理理由依然未出席时,法庭将做出
缺席判决。法院若已完成判决并于十五日后仍无
当事人提出上诉,即意味着此类判决正式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
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