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您离开工作岗位之后,仍然有权请求获得工伤
赔偿。对于因
工伤导
致伤残的员工,他们可以请求得到一次性的
伤残补助金、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三部分
赔偿金额。在此之中,第一笔补助金在员工与雇主之间的
劳动关系尚且存在之时便可提出要求予以支付;而剩余的两项赔偿则需要在劳动
合同到期或解除之后才能进行申请。若在此过程中出现
赔偿金的申领
纠纷,您可以采取下列几种途径来加以解决:
首先,您可以向相关
行政部门递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当员工本人或其
家属、工作单位认为
工伤认定结果不公正时,或是对
工伤鉴定中心所审核确定的
工伤保险待遇到底是否合理存在异议,都可以依照法律程序
申请行政复议。
其次,依法提起
行政诉讼也是一个可行的选择。当员工本人或其家属、工作单位对工伤认定结果持有异议,且对工伤鉴定中心核算出的工伤保险待遇觉得不符合实际情况时,他们同样可以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
最后,鉴于
工伤待遇问题上的争议往往属于
劳动争议的范畴,因此您还可以选择向上提交调节申请、展开仲裁活动或者提起
民事诉讼,亦或者通过双方协商的方式来解决这一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
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
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
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