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成年人群体恫吓甚至殴打
未满十八岁的青少年群体,但未能造成
轻微伤害的情况,将由当地公安机关依法予以
处罚。此类情形将判处五日至十日内的
拘留,同时处以二百元至五百元的
罚金;若情节较为轻微,则可能仅遭受五日以下的拘留或被罚以五百元以下的罚金。
另外,倘若伤情达到十四岁以下儿童群体的
轻伤程度,此种行为将被视为严重
违法,将面临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同时还需缴纳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2、如果上述行为导致受害者的身体受到轻伤及其以上程度的伤害,那么施暴者将有可能被指控犯下
故意伤害罪,并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等
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
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