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
十级工伤所对应的一次性
伤残补偿标准为七个月的个人薪资。在计算过程中,我们所提到的“个人薪资”,其具体含义是指该
工伤者在发生
工伤事故或职业危害前的前十二个月内,平均每月缴纳的
工资数额。若该工伤者的个人薪资水平超过了所在地区全体员工平均工资的三倍,则应以该地区全体员工平均工资的三倍作为计算依据;反之,如果该工伤者的个人薪资水平低于所在地区全体员工平均工资的六成,则应以该地区全体员工平均工资的六成为计算依据。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
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
伤残等级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
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
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