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可以选择将
劳动关系的解除理由定位于用人单位的
违法行为之上,并以此为依据向其提出
经济补偿金的索求;
其次,如果是由于用人单位没有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费用而给员工带来了相应的利益损失,那么员工完全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
赔偿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照我国《
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为员工缴纳基本
医疗保险,当员工需要进行医疗治疗时,原本应该由医疗保险承担的那部分费用就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来承担;
此外,员工在失业期间所遭受的
经济损失以及在某些地区的法院判决中,甚至还可能获得
养老保险方面的损失赔偿等支持。
最后,员工也可以向当地的
社会保险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对之前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进行补缴。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
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
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
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
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