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察机关在移送
起诉案件至法院之后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所示:
首先,针对由监察机关或公安机关提交的
审查起诉案件,各级人民检察院通常都会在一个月内完成相应的决策程序;
然而,如若涉及到情节较为严重或者情况比较复杂的案件,则批准授权范围可适当放宽至最多十五天。
其次,当检察院做出了正式的起诉决定时,他们将会向法院提出
公诉请求,同时也需要将所有相关的
案卷资料以及
证据材料一并移交给法院。
最后,法院在收到案件后,将会启动审判程序。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在受理案件后的两个月之内进行
公开宣判,但最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
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
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
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审查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