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已被认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调解书,如有异议,可向法庭提交再审申请,在此过程中,原有的民事判决、裁定及调解书依然继续有效并予以执行。对于决定重新审理的案件,法庭会发布裁决停止执行原判决、裁定和调解书,但在这其中,涉及
追讨赡养费、
抚养费、
抚育费、
抚恤金、
医疗费用、
劳动报酬等权益的案件则不受影响,得以维持执行。
然而,对于
刑事案件提出的上诉,提出
申诉的期间内,原判决、裁定仍将继续执行,直至法院作出决定是否进行再审。若法院决定再审,在再审期间,原判决、裁定也将继续执行,除非被告可能因再审而被
改判为无罪,或者可能因再审而减轻原
判刑罚至刑期届满,此时法庭有权决定暂停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必要时,还可以对被告采取取保候审或
监视居住的
强制措施。
至于对
行政案件提出的再审申请,原判决、裁定将不会受到任何影响,继续执行。如果法院决定再审,原判决的执行将会被中止。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二条
对决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除人民
检察院抗诉的以外,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再审决定书。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但被告人可能经再审改判无罪,或者可能经再审减轻原判
刑罚而致刑期届满的,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必要时,可以对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