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刑事案件中,教唆未遂的情况下,对于教唆者而言,司法机关有可能对其采取从轻或者减轻的
处罚方式。所谓教唆未遂,是指其所教唆的对象并未能按照其原本设想实施相关
犯罪活动。这一概念可以进一步细分为教唆无效和教唆失败两种情况。
其中,教唆失败通常是指被教唆者已经形成了实施某种
犯罪行为的决定,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最终并未实际开始行动或者即使开始行动也未能达到既遂状态;而教唆无效则是指被教唆者根本就没有产生实施某种犯罪行为的意愿。
《
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
犯罪的,是
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
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
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
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
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