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个人征信逾期记录这一事宜,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您无法自行申请删除。
然而,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
征信机构在收集到个人的负面信用信息后,必须将其保留至最长不超过五年的时间。在此期间,这部分逾期记录将会逐渐被后续生成的征信更新记录所替代。但请注意,这里所提到的五年时限并非从
不良记录发生之日算起,而是自
借款人还清逾期
欠款之日起开始计算。
《
征信业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
第十七条 信息主体可以向征信机构查询自身信息。
个人信息主体有权每年两次免费获取本人的信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