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的
使用年限实际指的是房屋所占用土地的
使用权年限,按照类型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类是普通住宅商品房,其使用年限设定为70年;
其次是
商住两用性质的商品房,其使用年限为50年;
最后是纯粹用于商业活动的商品房,其使用年限仅为40年。通常情况下,商品房的
土地使用权期限为70年,在这个时间点之后,若国家对该片土地另有规划和用途,那么将会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对地面上的建筑物剩余价值部分给予相应的补偿。
然而,如果国家决定继续保留这片土地的使用权,那么房屋所有者应当按照当时的
土地出让金标准,向国家支付相应的土地出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