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如此,同时签署两位雇主的
劳动合同是一种违反规定的行为。为了维护
劳动者和雇主双方的权益,对于以下情况中的任何一种,雇主有权依法终止与员工的
劳动关系:当员工在就业期间,同时与其他雇主存在着严格的劳动关系,这可能对本单位正常运营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者,如果雇主已经明确指出了这种情况并提出了解决方案,但是被员工拒绝采纳或改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