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得告知您,
宅基地本身并无法像其他财产那样通过
继承方式传递下去。
然而,宅基地之上所建造的建筑物则具备继承资格。缘何如此?原因在于,宅基地属于整个村社集体成员的
公共财产,其所有权归属于全体成员,而
使用权则可根据不同情况分配到各个成员手中。如果身为
继承人希望继续使用先辈在农村的宅基地,前提是他/她的户口必须与先辈的户口同属一个村社集体,否则便只能继承先辈遗留于宅基地上的房产,且该房产仅能使用至无法再使用为止,不得进行重建或翻新。关于宅基地的继承
过户手续,需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转让方须拥有两处及以上的农村住房;
2.转让行为必须发生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
3.受让方无自有住房和宅基地,同时符合
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需得到集体组织的批准;
5.宅基地使用权将随着房产一并转让。
此外,
宅基地继承过户所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
身份证明文件;
3.
房屋所有权证书;
4.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5.证明
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相关材料;
6.其他必要材料。若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还需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则需提交经过村民会议同意或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最后,我们来详细介绍一下
农村宅基地房屋的继承
过户流程:
首先,前往
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
销户籍,办理
死亡证明;
其次,前往区或市
公证处办理
继承权公证,其中
房产继承分为
遗嘱继承和
法定继承两种形式;
再次,办理
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应为继承人或
受遗赠人。申请人需向登记机构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以及继承权公证文书或
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或
契税完税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