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发现有人擅自以您的身份进行贷款且未履行偿还义务,首先应当立即与该名冒用者取得联系并进行商讨,敦促其依照约定及时归
还贷款。在这之中,如果该名贷款者是您的朋友,那么他或许会因顾及彼此情谊而先行清偿您的贷款。
然而,若此人拒绝偿还,则您暂时难以对其采取
强制措施。在此情况下,为避免自身信用记录受到影响,建议您先行自行
偿还贷款,然后再寻求合适的方式追回损失。
此外,您亦可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特别是在非您本人亲自签署贷款合同时,
诉讼将会成为一种极为有效的解决手段。然而,若贷款合同上确有您的亲笔签字,但您无法提供其他相关
证据证明他人冒用您的身份进行贷款,那么即使诉诸法律,
胜诉的可能性也相对较低。
值得注意的是,若借用人或受托人在未经您许可的情况下非法使用您的居民
身份证,尽管这种行为违背了您的意愿,但您仍需承认,您曾允许或默认他们使用您的居民身份证。因此,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您的行为确实存在过失。
如若因此给他人带来损害,您将面临法律责任。
《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贷款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
借款人基本情况;
(二)借款人收入情况;
(三)
借款用途;
(四)借款人还款来源、还款能力及还款方式;
(五)保
证人担保意愿、担保能力或抵(质)押物价值及变现能力。
第十五条贷款调查应以实地调查为主、间接调查为辅,采取现场核实、电话查问以及信息咨询等途径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