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诉讼之前进行的
离婚调解有助于实现快捷高效的
离婚程序。
离婚诉讼庭前调解工作可以协助双方达成共识并签署
离婚协议,若此种调解过程顺利的话,双方
当事人便可
协议离婚,进而前往民政部门完成相关
离婚登记手续。在此过程中,离婚调解得以当事人自行申请启动,亦或可由法院依据法律规定主动开展调解工作。夫妻双方如尚未撕破脸皮,仍有协商余地,可同时前往法院
递交诉前调解申请,明确告知法院已经达成离婚协议,对于子女养育、
财产分割及
债务处理等各项事宜均已达成一致意见,诚恳请求法院迅速安排调解人员进行调解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
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
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