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所购得的
商品房尚未入住,亦需依法履行缴纳物业管理费用的义务。
如若房屋长时间处于空闲状态,可与物业管理部门进行妥善商议,或者参照本地出台的相关政策,按照优惠比例进行费用减免。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物业管理费自该房产实际交付给
购房者之后,便应由业主承担并按期缴纳。通常情况下,这一缴费周期从购房者实际接
收房屋之日起的次月正式启动。
《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
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
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
建设单位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