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向人
民法院提出申请恢复
强制执行的事项,有两年的时限做出明确的要求。以下是具体的规定条件和计算方法:
首先,申请应当在义务人未能按照原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间履行其义务的情况下进行;
其次,如果存在约定分期履行的情形,则应当自每次约定的履行期间的
最后一日开始计算;
再者,若法律文书并未对履行期间作出明确规定,那么就应从法律文书正式生效的那一刻起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
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
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
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
最后一期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