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缴纳的便是
契税。对于非普通住宅而言,其契税应按照4%的比率进行征收;而对于普通住房来说,则通常按照1.5%的水平进行征收。个别情况下,首次购买九十平方米或更小规模的普通住房契约,其契税则可按1%来计算。
然而,由于各个城市的具体收费标准存在差异,故以上数据仅供参考。
其次,我们需要关注的是
住房维修基金。在
商品房销售过程中,
购房者与售房单位之间应当签订相关的维修基金交缴协议。
根据规定,购房者需按照购房款的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支付维修基金。
值得注意的是,售房单位代收的维修基金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并不纳入住宅销售收入范畴。
最后,
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含了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以及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两部分。
其中,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又被称为专用基金,主要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这种基金必须用于特定用途,严禁挪作他用。同样依据财务管理原则,当房产发生转让时,该账户中的剩余资金亦会一并转移给新任
产权所有人。
除此之外,购房者还需要支付其他有关费用,如
房屋产权登记费等。具体数字因开发商的政策而异,例如住宅
类别的证件手续费约为每套八十元人民币,而非住宅种类则为每份五百五十元人民币。
此外,证照
印花税为每本五元人民币,工本费则为每本十元人民币。
《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 第五条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