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
交通事故案件中,被确认为
责任方且未成功购买相关保险,则该
责任人须自主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不论责任方是否已购入相应保险,其所导致的受害者
财产损失均应由全责方来承担。
然而如若有购买保险的情况出现,保险公司便可承担一定程度上的赔偿责任。鉴于此,未能购置
交强险的
当事人将可能面临强制性的
行政处罚。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 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
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投保义务人和
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
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