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
物业费处于
拖欠状态,则随时可能引发
法律诉讼。在这种情况下,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首先尝试与业主进行友好的协商,随后向业主发送相应的催缴通知书。若经过催告后,业主未能在一个合理的期限内做出相应的缴费行为,那么物业服务企业有权采取进一步行动,对业主提
起诉讼,以
追讨物业费,并要求其承担因
逾期付款而产生的
违约金以及其他相关的
损害赔偿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
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
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