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事故,
机动车需对此次事故负有首要责任,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满十二周岁的
未成年人不得在公共道路上驾驶自行车。因此,未成年人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反之,若车辆停靠之后遭到自行车撞击,则应由骑行者承担全责,并且由于涉事儿童仍系未成年人,其
监护人应对此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
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
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
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
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
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