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所购置之房产系于婚前购买,并在婚后仍然有父母承担
按揭还款义务,则该房产之所有权应归属为女儿所有。关于这一点的证明方法,我们可以通过查阅银行的转账流水记录得以证实。
至于第二种情况,如果所购置之房产系于婚前支付首付款项,而后续婚内贷款并非由岳父岳母负责偿还,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通常会将婚内的还款视为夫妻双方的
共同债务,男方对于该房产亦享有一定程度的权益,原因在于婚内的还款行为是基于夫妻双方的
共同财产进行的,无论是男方的个人收入还是女方的个人收入,都应当被视为
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
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
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
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