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工业用地之上建造厂房是否构成
违法建筑的问题,我们需要考虑到两大关键因素:
首先,是该块工业用地的性质;
其次,便是其土地用途的
合法性。当这片工业用地属于集体所有且未经合法程序申请以及取得相关批复时,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在此基础上进行厂
房建设便有可能被认定为违法建筑。
然而,若这片工业用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或者在
集体土地上进行的建设活动已经依法获得了相关部门的批准,那么在此基础上进行厂房建设就不应当被视作
违法行为。因此,我们必须要
保证土地的使用完全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并且已经取得了相应的审批手续,这样才能避免出现任何潜在的法律风险。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
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
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