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的妻子在婚姻关系之外与其他人
非法同居,致使你们之间的感情关系已经彻底破裂且没有任何修补的可能,那么在经过反复协商而未能达成共识的情况下,您有权
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寻求解除这段婚姻关系。当有合法配偶的人士与第三人进行
同居行为,并因此导致了婚姻解体时,无过失的
当事人有权提出相关
损害赔偿的要求。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下几种情况都将被视为导致
离婚的原因,无过失的当事人也有权提出相应的损害赔偿要求:
(1)
重婚行为;
(2)与他人非法同居的事实;
(3)实施
家庭暴力的行为;
(4)对
家庭成员进行虐待或遗弃的行为;
(5)存在其他严重过错的行为。
《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
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