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
试用期离职事宜,员工无需履行
离职申请书的书写流程,但需在离职行为发生之前三天向公司提交正式申请,并完成相应的工作交接环节。
2、在
试用期内终止与用人单位的
雇佣关系时,员工无需承担任何
违约金责任。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
劳动者在结束
劳动合同时,并不构成违约行为,只需提前三个工作日告知所在用人单位即可。试用期作为
劳动合同期限内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用人单位针对劳动者的胜任能力进行评估的时间段,同时也是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和整体环境进行审慎考量的过程,完全体现了双方面相互选择的原则。
《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