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撤回
诉讼请求是由于
证据不足所致,
当事人便可行使重新提
起诉讼的权利;
然而若是因为诸如与被告方达成和解协议等非
证据方面因素导致
撤诉,则其再次提起
诉讼的权利将会受到限制。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以下情况将被视为
刑事自诉案件
不予立案的理由:
1、
犯罪行为已经超过法定追诉时限的;
2、
犯罪嫌疑人已死亡的;
3、犯罪嫌疑人下落不明的;
4、该案件不属于
自诉案件范畴之内的;
5、当事人撤回诉讼请求之后,又以相同事实为由再次
提起自诉的,除非上一次撤诉是由于证据不足所致;
6、在经过人
民法院调解并结案之后,当事人对结果表示不满,再次以相同事实提起自诉的;
7、民事案件结案之后,当事人又以相同事实提起刑事自诉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
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
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
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