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因工
致伤痊愈后的第一年内,尽管他们有可能无法履行原有的职务职责,但任何离职要求仍可得到应允。若因事故导致职业损害,且牵涉到康复治疗,那么员工将被视为已取得些许恢复,并在一年后有权提出
离职申请。
2、当员工在接受治疗期间,医院明确诊断出其未出现残疾等严重症状时,雇主无权单方面
解除劳动关系。
3、在
工伤经过
劳动能力鉴定后,
劳动者开始享有
伤残待遇的情况下,他们可以选择主动
解除劳动合同。
然而,除非存在
过失性辞退的情况,否则用人单位不得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对于那些选择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伤职工,
工伤保险基金将会支付一次性的工伤医疗
补助金,而用人单位则需支付一次性的
伤残就业补助金。
4、经济补偿的具体金额将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确定,每满一年就会支付一个月的
工资作为标准。如果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则按照一年来计算;如果工作时间低于六个月,则仅需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这里所提到的“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
因工负伤,在规定的
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