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取决于具体情况。若诈骗案件涉及金额在人民币三千元及以上但未达到一万元的,
犯罪嫌疑人全额退还所骗取财产或
赔偿被害人损失,且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深感懊悔,则可考虑
不予立案;即便已经
立案,也有可能被检察机关决定不
起诉或免于
刑事处罚。
然而,倘若诈骗公私财物价值超过人民币三万元乃至十万元,那么此类案件仍需立案处理,犯罪嫌疑人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
刑罚,同时还须缴纳
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