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了
卖淫嫖娼属于
非法行为,对于此类不道德且违反法律
法规的行为,若由公安机关经调查核实后确认为
嫖娼行为,则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此类人员依法进行
拘留以及罚款等形式的
行政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若
行为人的嫖娼行为在六个月内未被公安机关察觉,那么公安机关将不再对其进行行政处罚,这主要是因为《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已明确规定了六个月的
处罚时效。
此外,若行为人存在多次嫖娼行为,那么六个月的时效期限将自最后一次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