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药罪有关金额
量刑标准如下:
首先,对于生产或
销售假药的行为,通常会处以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是
拘役,同时会处以
罚金。
然而,若该行为对人体健康带来了严重的危害,或是存在其他更为严重的情节时,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附加罚金。
具体来说,这类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引发了大型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
(2)生产和销售的总金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但未达到五十万元;
(3)生产和销售的总金额在十万元以上,但未达到二十万元,并且还存在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的酌情
从重处罚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4)根据生产、销售的时间、数量以及假药的种类等因素综合考虑,应当被认定为
情节严重的。
其次,如果销售假药的行为导致了人员死亡,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那么将会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甚至是
死刑的严厉惩罚,同时还将被处以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具体而言,这些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导致他人重度残疾;(2)造成三人以上的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3)造成五人以上的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4)造成十人以上的
轻伤;
(5)引发重大、特别重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生产和销售的总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
(7)生产和销售的总金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但未达到五十万元,并且还存在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的酌情从重处罚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根据生产、销售的时间、数量以及假药的种类等因素综合考虑,应当被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致
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
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说称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
《最高人
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
(一)引发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二)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的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
(三)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的金额十万元以上不
满二十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四)根据生产、销售、提供的时间、数量、假药种类、对人体健康危害程度等,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的。
第四条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一)致人重度残疾以上的;
(二)造成三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造成五人以上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造成十人以上轻伤的;
(五)引发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六)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的金额五十万元以上的;
(七)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的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八)根据生产、销售、提供的时间、数量、假药种类、对人体健康危害程度等,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