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刑事案件中,若被害者愿意选择宽恕被告,这将使法官在
量刑时对被告进行适当的减轻。
依据现行法律规定,若被告主动向被害者支付了合理的
赔偿金额并获得了其谅解,则需根据
犯罪行为的性质、
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被告的认罪态度和悔过表现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从而有可能减少
基准刑罚的40%以下;若被告虽积极赔偿但未能得到被害者的谅解,也可酌情减少基准
刑罚的30%以下;而即使被告未进行任何赔偿,只要能得到被害者的谅解,仍有可能减少基准刑罚的20%以下。
然而,对于诸如
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行为,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不得轻易予以减免。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
犯罪事实,愿意接受
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第二百九十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
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对于
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
起诉的决定。
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