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的《
工伤保险条例》之相关规定,如若员工在超出
停工留薪期限后仍坚持继续工作,那么雇主有权按照相关程序将此视为
旷工行为进行处理,
情节严重者,雇主甚至有权利依法解除与该名员工之间的
劳动关系。当员工因工作原因遭受伤害或者患有
职业病而需要暂时停止工作并接受
工伤治疗时,在停工留薪期间,其原本享有的
工资福利待遇应保持不变,雇主亦需按照既定标准按月发放工资。
然而,停工留薪期的具体时间通常不应超过12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