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诈骗行为所导致的资金偿还情况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这需要根据实际
涉案金额及相关结果来进行评估和判定。假如该诈骗行为的涉案金额并不大且并未对他人或社会带来实质性的伤害,那么有可能无需承受
刑事责罚,仅需接受相应的行政处分即可。
然而,若涉案金额较大且已给受害者或者社会带来较为严重的影响,那么便构成了
犯罪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已经将骗取的资金归还给受害者,也仅仅能作为减轻
刑罚的因素之一,最终的判决仍需由法官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裁决。
值得注意的是,与
自首行为不同,自首不仅要求退还
赃款,同时还必须主动向公安机关
投案自首。
《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
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
数额特别巨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