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撤销权诉讼所需具备的法定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四点:
第
一,
债务人需存在对于其所拥有的财产或
财产权益的不当处置行为;
第
二,该种行为必须是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后;
第
三,债务人的这一系列行为直接影响到了
债权人实现其债权的可能性;
第
四,相关的
行为人在主观上需要有
恶意串通之嫌。
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
法规,当债务人以极其明显且不合理的低廉价格转让其财产、以极为明显且不合理的高昂价格从他人处受让财产,或者为他人的
债务提供
担保,从而严重影响到债权人实现其债权时,如果债务人的相关行为人明知或者应当知晓此种情况,那么债权人有权向人
民法院提起撤销债务人上述行为的
诉讼。
《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