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未能及时与
劳动者续订新的书面劳动合同,但只要满足以下法律所规定的特定情况,劳动者仍可主张获得两倍
工资的
赔偿:
首先,如果用人单位在自雇佣劳动者之日算起一个月以后、一年以内仍然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支付每季度两倍的工资;
其次,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相关的法律
法规,没有按照规定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那么从应当签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那一天开始,单位也需要向劳动者支付每季度两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工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