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实施
侮辱行为之人,将面临公安机关对其施以的
治安处罚,处以五天以下的
拘留或五百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若情节较为严重者,则可能被处以五天至十天的拘留,同时还要处以五百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这些行为包括当众
侮辱他人、
捏造事实进行诽谤等;而对于那些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遭受
刑事追责或受到
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倘若他们所言为虚构,便有可能构成
侵犯名誉权的
违法行为,从而引发诽谤或侮辱的
法律纠纷,此时,受害方有权向法院提
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
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
证人及其
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
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