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伤势鉴定的具体步骤如下所述:
首先,当发生交通意外之后,
当事人务必于康复后,向负责处理该起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交
伤残评定申请书,以便能够启动伤势
鉴定程序;
其次,伤者应在完成所有治疗并满15日后才可申请进行
伤残鉴定;
最后,各方当事人在收到伤残评定书后,如若对其中的评定结果存疑,应在15天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递交书面申请,请求重新进行评定,待其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重新评定。
在进行伤势鉴定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第
一,
工伤认定申请表;
第
二,伤亡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
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
第
三,包括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在内的原始文件及其
复印件。
此外,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人身伤害案件具备以下任一情况的,公安机关均应进行伤势鉴定:
第
一,受伤程度较为严重,可能已达到
轻伤及以上伤害程度的;
第
二,被侵害人主动要求进行伤势鉴定的;
第
三,
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对伤害程度持有异议的。
综上所述,伤势
司法鉴定的基本步骤主要包括:向专业的鉴定机构提出鉴定伤势的申请,鉴定机构对
符合条件的案件予以受理,鉴定机构对伤势进行初步的鉴定,如需进行补充鉴定则需提供相关的
证据材料,
最后由鉴定机构出具最终的伤势鉴定结果。
《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
工伤职工或者其
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
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