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
法规,对于
盗窃公私财产所涉及到的价值判定标准如下:当盗窃行为致使公私
财产损失达到一千元至三千元时,应列为“
数额较大”;而当公私财产损失金额累计达到三万元至十万元时,则应视为“
数额巨大”;若公私财产损失金额高达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那么这种情况便可被认定为“
数额特别巨大”。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只要盗窃行为导致的公私财产损失超过了一千元,就可以依法进行
立案处理。
《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