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盗窃案件中,若出现以下几种特定情况并已接受了法律追究,则可予以撤销案件:
1、
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被判定为不应视为
犯罪的;
2、经过特赦命令而得以免除
刑罚的;
3、
犯罪行为已经超过
追诉时效期限的;
4、依据
刑法规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但未有人提出控告或撤回控告的;以及
5、
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死亡等。
《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
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
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