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案件中,涉案流水达1000万人民币,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并需要同时缴纳
罚金的
刑罚。若为
单位犯罪,则将对单位实行罚款,且对该单位的直接负责人和其他涉及其中的
直接责任人,同样给予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可能同时被要求缴纳罚金的
处罚:
1. 如果涉嫌者协助了三名以上的对象进行信息
网络犯罪活动,并且在支付结算过程中的金额达到20万元人民币以上;
2. 如果涉嫌者通过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了超过5万元人民币的资金支持,并且在这个过程中获得了超过1万元人民币的
违法所得,而且在过去两年内曾经因为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协助信息网络
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而受到过
行政处罚,但之后仍然继续从事此类活动;
3. 如果涉嫌者所协助的对象实施的
犯罪行为导致了严重的后果,或者存在其他
情节严重的情况;
4.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成立必须以
行为人明确知道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这一前提条件为基础;
5. 对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主观明知程度的判定,应该结合一般人的认知水平和行为人的认知能力,考虑相关行为是否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行为人是否履行了应有的管理职责,是否逃避了监管或者规避了调查,是否因为类似的行为已经受到了处罚,以及行为人自己的供述和辩护等多种因素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犯罪的提示性规定】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
盗窃、
贪污、
挪用公款、
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