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危险驾驶犯罪行为,执法处理部门通常为交通警察。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当地的公安局同时作为
搜集证据的专门机关,而交通警察大队则是隶属于它的下属职能单位。就像这类
危险驾驶罪案件一样,由于它们属于
刑事性质的事件,因此必须以
公诉的方式进行审理。具体而言,这些案件会先由公安机关的侦查机构——也就是交通警察支队负责
立案和收集充足的
证据,之后再将
案件移交给检察官的
公诉机关进行
起诉,最终由法院的刑事审判机关进行判定结果。依照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如果有人在道路上
驾驶机动车辆进行追逐竞赛,
情节严重,或者在道路上
醉酒驾驶机动车,那么他们将会面临
拘役以及
罚金的
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
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
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
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