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追溯逃脱注资行为的法律责任而言,其时效期限应自相关人员所实施
违法行为的日期开始计算。若相关人员的违法行为存在持续或连续的情况,则应自该等行为终止之日起进行计算。倘若相关人员在法定追诉期内再次实施违法行为,那么前次违法行为的
追诉期限将自新罪行发生之日起重新计算。对于此类违法行为,法定的
诉讼时效为五年。
《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
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
徒刑、
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