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请向临近的值班警官咨询或直接拨打当地交通部门热线122以获取准确信息,以便确定被扣押车辆的具体
责任人。
其次,请您携带个人有效
身份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和
机动车行驶证以及驾驶证,前往负责实施
处罚决定的相关机构进行处理。在确认相关
法规后,您需要支付相应的罚款并取得放行许可证。
最后,您只需前往指定的停车场领取被扣押的车辆即可。若车主无法亲自前来处理,通常情况下,您可提供相关
证据证明您获得车主的合法授权,从而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此时,您需准备好车主的驾驶证、行车证、身份证及书面授权书等相关证件。
《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
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
报警。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
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