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当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时,其容许误差可设定为3%;当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且小于等于5000平方米时,其容许误差可设为2%;而当建筑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且小于等于10000平方米时,其容许误差则可设为1.5%;至于建筑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的部分,其误差则可设定为1.3%。此外,累积建筑面积的合理误差不得超过500平方米。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城市对于建筑面积误差的规定可能有所差异,如有需要,您可向当地的规划部门进行详细咨询。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商品房销售,
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当载明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价格、交付日期、质量要求、物业管理方式以及双方的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