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律规定,雇员年满60周岁时,其与企业之间所建立的通常为
劳务合同关系。在此种情况下,若雇员在执行职务期间发生意外
伤亡事故,其
家属可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以
人身损害索赔的途径进行维权。然而,若既有事实表明该雇员并未正式
办理退休手续且仍继续为原企业效力而未能享受到相应的养老福利待遇,那么在这种特殊情况下,他们也有权利尝试通过
申请工伤鉴定来维护自身权益。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
劳动关系(包括
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
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