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丈夫为购置车辆而将其登记在妻子名下,且该笔购车款在婚姻关系持
续期间支出,那么这辆车便可以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资产,归属他们共同所有之列。反之,若这套车辆实际上由丈夫自行购买,但他出于自愿将车子赠与给女方,并且在法律程序上完成了将车辆登记在女方人名下的手续,此时,这辆车就会被认定为女方的
个人财产,归属于她个人所有。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